html模版小區貼出告示禁入共享單車 亂象管理有瞭一定改善


古龍商城小區的禁入告台中註冊商標流程示。

廈大西村小區也禁入共享單車。

廈門網訊(廈門日報記者陸曉鳳實習生劉偉瓊)數月前,上海、杭州、揚州等城市一些小區,對共享單車下瞭“禁入令”。一段時間來,廈門不少小區紛紛效仿,貼出告示,禁止共享單車進入小區。

那麼這種曾遭議論的小區“禁入令”,如今效果如何呢?連日來,記者走訪發現,這種帶有居民自治的約束力,對共享單車亂象管理帶來瞭一定的改善,其中的邏輯,也值得人們台中申請商標費用去思考。

鏡頭1:居民看到標識會遵守

連日來,記者走訪瞭廈大西村小區、福滿山莊小區、東方明珠廣場小區,共享單車“禁入令”成效顯著。

昨日上午,記者在廈大西村小區和東方明珠小區,均沒有發現共享單車的身影,“禁入令”似乎起瞭作用。小區居民林女士說:“有瞭標識,大傢都知道共享單車不得入內,自然也就遵守,現在居民都會將共享單車停在小區外的停車區。”

在福滿山莊,盡管小區的出入口都貼著共享單車不得進入小區的明確標識,不過中庭內還是停放著3輛共享單車。一名小區保安向記者坦言:已經好多瞭,以前一天要往外搬十幾輛共享單車,現在一天隻要搬兩三輛。

“有人還是騎進來,但相信需要一個適應過程,大傢會慢慢發現禁止共享單車進入小區的好處。”有居民說。

鏡頭2:居民物業“打遊擊”

有的小區,因為“禁入令”帶來變化,不過,也有小區的居民對門口的“禁入令”,視而不見。

古龍商城小區就是其中之一。

“他們騎進來,我們搬出去,跟打‘遊擊戰’一樣。”古龍商城小區所屬的上海永升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7月初張貼的“禁入令”沒有起太大作用。小區隻有一個出入口,要供垃圾轉運車出入,敞開大門時,不少共享單車借機溜進小區。工作人員還說,為瞭維持小區內的秩序,他們隻好將共享單車一輛輛搬出小區。“每天的早晨和傍晚,我們都要從小區內搬出十幾輛共享單車。”工作人員說。

物業:明令禁止勸導為主

那麼這些小區為何對共享單車下瞭“禁入令”呢?采訪中,四個小區所屬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均表示,駛入小區的共享單車帶來瞭種種問題:隨意停放的共享單車,堵住瞭消防通道,給市民帶來瞭不便;殘損車甚至變成瞭“垃圾”,被丟棄在綠化帶上,給物業管理帶來瞭難題,業主怨聲載道,共享單車“禁入令”應運而生。

事實上,看似強硬的“禁入令”,卻不是強制實施。采訪中,四個小區物業均表示,盡管有“禁入令”,但是對於共享單車的管理,依舊以勸導為主。對於台中商標申請代辦少數執意將共享單車騎入小區的業主,物業的工作人員隻能反復勸導。對於依舊駛入小區的共享單車,保安隻能將其搬出小區外。

【律師說法】

“禁入令”需大部分業主同意

針對共享單車的“禁入令”,到底能不能下?北京盈科(廈門)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許東告訴記者,禁止共享單車進入小區,需要經過業委會或者大部分業主的同意。

許東認為,共享單車的存在,是為瞭便利小區業主出行,小區物業管理公司也可以通過劃定指定停放區等方式加強對共享單車的管理。與此同時,小區業主也可通過制定或修改小區《管理規約》的方式,決定接納或者不接納共享單車進入小區。

小區業委會可以組織業主對上述事項進行表決,超過半數業主支持,將針對共享單車的條款寫進小區《管理規約》,才能將單車拒之門外。否則靠物業公司坐下來開個會,一拍腦袋就決定禁止所有共享單車入內是不合適的,也侵犯瞭業主正當權益。

【記者手記】

隻要有決心就能把車管好

短短一個多月,一些小區實行的“禁入令”,正在初現成效。

記者走訪發現,其背後是小區物業的管理——將“禁入令”張貼在小區出入口,對騎行人的行為進行勸導,將共享單車“驅逐”出小區。對共享單車實施的措施,都表明物業在管理上的決心。事實上,隻要想管,就能管好。“禁入令”成效顯著恰恰也說明瞭這點。

在針對小區內共享單車的管理上,物業和居民都在努力。在采訪中,許多居民紛紛表示,作為共享單車的所屬者,共享單車企業更應該負起責任。對違停的騎行者扣除信用分,通過“電子圍欄技術”規范騎行人行為等手段都應該落實到位。隻有市民、物業和共享單車企業都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才能維持好廈門良好的騎行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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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被野蠻使用出瞭"新花樣"―車籃載人

“妹妹你坐船頭,哥哥我岸上走;恩恩愛愛,纖繩蕩悠悠。”曾幾何時,這歌詞膾炙人口。時過境遷,這些話又隨著共享單車的盛行,被人改編成瞭――“妹妹你坐車頭,哥哥我後面騎,恩恩愛愛,單車晃悠悠。”在歌詞改編的背後,凸顯瞭道路不文明騎行現象,以及共享單車被野蠻使用出瞭“新花樣”――車籃載人。不僅超越瞭共享單車本身的功能,還增添瞭道路交通的危險系數。[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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